剑桥大学教育体制

导语
剑桥大学(Universityof Cambridge)是由一批为躲避殴斗从牛津大学逃出来的师生于1209年建立的,至今有800多年,历史悠久。剑桥大学以其高素质的教学和研究水准而闻名,涌现出牛顿、达尔文等一批引领时代的科学巨匠,造就了培根、凯恩斯等贡献突出的文史学者,先后培养了7位英国首相和近100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剑桥大学是一所公立研究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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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教育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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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教育体制

  英国大学校长一般由较高社会威望的人士担任,是个名誉头衔。剑桥大学现任名誉校长是森斯伯瑞男爵(2011年接替退休的女王丈夫爱丁堡公爵)。剑桥大学设一名常务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是大学实质的学术和行政首脑,下设若干助理副校长,负责学校各方面的工作。

  剑桥大学特色是学院制。目前有31所学院,每所学院在经济上自负盈亏,在招生、教学、行政、财务上都有很大的自主权,每所学院都有各自的校规校纪。除学院外,还有150多所科研机构,负责大学的学术和研究工作。剑桥大学的研究机构分为六类——艺术和人文、生物科学(包括兽医医药)、临床医学、人文和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除此之外,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剑桥大学出版社和大学图书馆等机构也负责大学的教学和研究。

  剑桥大学的学制最短,每学年有3个学期,每个学期只有短短的8周。虽然剑桥大学上课时间最短,但不会影响剑桥大学的教学质量,因为剑桥大学的老师们注重学生的个人研究创新能力以及自学能力的培养。

  剑桥大学有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1,000余名,另外还有1,000余名访问学者。剑桥大学共有全职学生18000多名,其中全校各专业,各年级留学生总人数最多的是美国留学生,来自中国的次之约900多人(其中读一年制研究生的学生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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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财务管理体制

  剑桥大学和各学院都是独立的实体,可以自主地筹集资金,经费主要来源于英国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拨款、公共资金筹集和学费。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对学校的拨款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按人数计算的周期性拨款(含教学经费和科研经费);另一种是特别拨款。每个学院设管理理事会和学术理事会。管理理事会下设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控制学院的财务运营。学院院长负责财务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所有关于财务预结算的报告均须院长批准。

  1.会计机构

  财务管理委员会下设财务部,实行一级核算,由财务主管和预算、会计、养老金、工资、出纳、投资等管理和核算人员构成。

  2.预算管理

  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拨入的学校经费是一个总额,分为教学经费、科研经费、特别经费,这些经费一般在每年8月份取得。财务管理委员会按照学生人数、专业性质等在院系内进行分配。

  3.财务管理

  英国高校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真实公允原则、历史成本原则等。主要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对涉及高校特殊业务的财务规定由企业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参与并确认。这与我国目前《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差异是很大的。

  在经费控制方面,所有的收支必须通过学院的账号统一管理。由高等教育拨款委员会下拨的款项必须专款专用。进入学院的所有款项,必须得到学院院长、财务主管或者相关负责人的签名。科研方面,学院要为所有取得课题的项目开设院内账户,并将账户状况告知项目负责人。所有与该项目有关的费用都从该项目账户内开支。每个项目负责人要提前向财务部门提供该项目的签字人姓名及笔迹。同时规定,决不允许费用申请人和签名人是同一人。并且,超过一定数量金额的开支必须有两个签名人同时签字并征得财务主管的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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