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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内容
专家解答
回复时间:2016-11-10 19:42:23
1、个人简历(中英文)
2、高中\大学毕业证书、成绩单(中英文影印件)。
3、两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的推荐信(英文)。
4、详细的研修计划(英文)。
5、健康证书。
以上材料不需公证,外文材料用丹麦文更好。
对外联香港、移民系一般采用书信形式,可给丹麦有关院校或科研单位、系及导师直接写信。
在第一封信中应附个人简历和计划并写明赴丹麦学习的目的,如对方要求提供其它材料,可附去,对方如同意,应发来正式邀请信,邀请信上应该注明入学时间、学习期限及经费负担办法等。